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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配商城会员结算账户充值使用规则
提示:
厦门正配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正配商城运营方,在本规则中简称为“正配商城经营者”。对注册成为正配商城会员,开通正配商城结算账户的用户简称为“您”或“会员”。
本规则对与您的权益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正配商城经营者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正配商城会员并开通结算账户以接受正配商城服务,或您以其他正配商城经营者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正配商城结算账户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正配商城账户结算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规则之所有约定。
一、充值服务使用主体
本规则适用于开通正配商城结算账户并使用账户结算功能的全体会员。
二、结算账户充值规则
1、正配商城会员结算账户充值服务系正配商城经营者为方便会员购物、支付,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一种简单、便捷的预付费方式。会员通过向自身开通的正配商城结算账户进行充值,在后续购物时可快速实现货款支付。
2、正常情况下,会员结算账户在线充值为实时到账,如因网络等问题发生迟延,则24小时内到账。
3、会员完成结算账户充值后,可通过“结算账户”查看充值记录及账户金额。
三、充值使用规则
1、会员向结算账户充值视同会员预付费,会员充值成功后充值金额不能提现,只能用于购买正配商城商品或服务。
2、会员向结算账户充值成功后,不用向正配商城经营者索取发票。后续会员使用账户余额购物后,卖家再开具发票。
3、会员在正配商城挑选任意商品(特殊商品除外)或服务进行购买,在结算时选择“结算账户支付”即可使用。无需登陆网银,操作方便快捷。
4、会员认可会员结算账户的充值记录数据、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正配商城系统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可查询期限为自服务发生之日起一年。如会员对相应记录数据有任何疑义,应在服务发生后三日内向正配商城经营者提出,否则应视为无疑义。
四、规则实施及其他
1、本规则自2015年9月13日零时起生效、施行,正配商城经营者有权对本规则的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正配商城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但正配商城经营者没有义务再行单独对每个会员进行通知。本规则内容变更后,只要会员继续使用正配商城结算账户的,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的约束。
2、本规则构成《正配商城会员注册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规则有约定的,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本规则未约定的内容,以《正配商城会员注册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